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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七举措”支持返乡就业创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6  查看次数: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富民,“七举措”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形成主体更加活跃、政策更加务实、平台更加多元、服务更加精准的返乡就业创业环境。
促进“家门口就业”。大力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积极发展接地气、易参与、长受益的“三来一加”项目,扶持项目做大做强,增强吸纳就业能力,支持返乡人员“家门口就业”。凡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返乡人员到“三来一加”项目就业的,实行按年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就业满一年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就业满两年和三年的,分别在上年补贴金额基础上上浮20%,不足一年不予补贴。
实施免费职业培训。支持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返乡人员享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返乡人员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范围包括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参培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后,由培训机构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扶持本地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吸引外地社会职业中介机构来沭阳入驻,搭建促进返乡人员就业服务平台。中介机构向本地企业输送返乡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且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电商创业。积极引导外出人员、知识型人才、退伍军人、乡村能人等“四大主体”投身电商创业大潮。对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奖励20万元,并授予“沭阳县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称号;超过5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3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上限30万元。获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的乡镇和“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的村居,给予10万元奖励,用于完善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
支持绿色创业。以“田园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发一批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按照“五小创业”要求,兴办一批小工厂、开设一批小网店、创办一批小物流、发展一批小服务、领办一批小农场,促进传统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家庭农场项目扶持,获批后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农民合作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省级农民合作社项目,获评后按规定给予项目扶持。
扩大创业贷款支持。县级创业担保资金总额至2018年达到1000万元,资金管理单位要与合作银行约定,使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对于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的返乡创业项目按规定据实予以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的返乡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可取消反担保。按规定落实“金种子”网络创业贷、电商贷、“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等政策措施,向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创业融资支持。
打造创业平台。把握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机遇,用好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政策,根据县域“2+1”产业体系定位,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打造省级以上返乡创业载体项目。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物流等资源整合,完善咨询、融资、文化、休闲、商贸等服务功能,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引领作用。对获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返乡创业园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返乡创业园给予10—50万元补助。